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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實施「擬定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(第三階段)核定編號第9案)(文安國小東側整體開發地區)細部計畫案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113年1月22日起生效。

刊登日期:2024/1/26
發文日期:2024/1/18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130502585A號
主旨:發布實施「擬定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(第三階段)核定編號第9案)(文安國小東側整體開發地區)細部計畫案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113年1月22日起生效。
依據: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23條。
二、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6次會議決議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23條。
二、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6次會議決議。一、公告內容: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。
二、本府公告欄、本縣斗南鎮公所公告欄、本縣虎尾鎮公所公告欄。
附件:
  • 文東細計公告函